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揮發分的測定及應注意的事項
發布時間:2012-05-30 點擊次數:1230次1、測定:取樣1±0.1克,放在900±10℃灼燒恒量的專用坩堝內,使試樣攤平,蓋上坩堝蓋,放在坩堝架上,迅速將坩堝架推到已預先加熱到900±10℃的高溫爐的穩定溫度區內,并立即開支秒表,關閉爐門。準確灼燒至7min,迅速取出坩堝架,在空氣中放置5—6min,然后將坩堝放于干燥器中冷卻到室溫,再稱重,計算揮發分產率。
2、應注意的事項
當打開爐門口時,推入坩堝架時,爐的溫度可能要下降,但必須在3min內使爐溫達到900±10℃,否則試驗作廢。
從加熱到稱重都不能揭開的坩堝蓋子,經防止焦渣被氧化,而造成測定誤差。
每次測定后,坩堝內會附著一層黑色的碳煙,除去后再使用。